各视注州、直管视注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城管委、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安全出产领域鼎新发展的定见》(中发〔2016〕32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当局关于推动安全出产领域鼎新发展的执行定见》(鄂发〔2017〕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进攻构筑施工安全出产犯法违法行为的通知》(建办质〔2017〕56号)心灵,凭据《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和《构筑施工企业安全出产许可证治理划定》等有关律例、规章的划定,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出产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责任,防备和遏造构筑施工出产安全变乱。现就严格进攻构筑施工安全出产犯法违法行为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进攻构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住建部门要凭据构筑施工有关司法律规,对存在未解决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压缩合同工期、不提供安全出产措施用度、向不具备构筑施工资质企业发包工程、强造施工单元使用劣质安全出产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项目,一律责令歇工整改,凭据司法律规的上限从严从重处罚,并将查处情况在本地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将建设单元、施工企业、监理单元等有关责任企业列入“黑名单”或执行不良行为纪录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对拒不整改、拒一向工的,各地住建部门要立即汇报本地当局,由当局组织城管、安监、法院等有关部门,依法强造执行。
二、进一步加大对构筑施工出产安全变乱的查处力度
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器重构筑施工出产安全变乱查处工作,严格依照“四不放过”的准则,从严查究变乱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变乱发生12幼时内,必须向省住建厅书面上报变乱信息,同时组织对变乱构筑企业的安全出产前提进行复核,20日内将复核了局和处置建议一并报省住建厅。省住建厅凭据变乱等级执行以下处置:
。ㄒ唬┓⑸ǔ3霾踩渎,负有责任或安全出产前提降低的施工单元暂扣安全出产许可证60天,纳入省级不良纪录名单,公示6个月;负有责任的监理单元纳入省级不良纪录名单,公示6个月;项目掌管人、项目总监纳入省级不良纪录名单,公示12个月。
。ǘ)发生较大出产安全变乱,负有责任或安全出产前提降低的施工单元暂扣安全出产许可证90天,纳入省级不良纪录名单,公示12个月;负有责任的监理单元纳入省级不良纪录名单,公示12个月;项目掌管人、项目总监纳入省级不良纪录名单,公示24个月。变乱责任单元一年内不得承担省内新的工程项目。
。ㄈ┓⑸卮蟪霾踩渎,负有责任或安全出产前提降低的施工单元暂扣安全出产许可证120天,纳入省级不良纪录名单,公示24个月;负有责任的监理单元纳入省级不良纪录名单,公示24个月;项目掌管人、项目总监纳入省级不良纪录名单,公示36个月。重新核实构筑施工企业、监理单元的资质前提,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撤除。
。ㄋ模┕怪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出产安全变乱,发生通常变乱或安全出产前提降低的,暂扣安全出产许可证90天,纳入省级不良纪录名单,公示12个月;发生较大变乱或安全出产前提降低的,暂扣安全出产许可证120天,纳入省级不良纪录名单,公示24个月;发生重大变乱的,撤除安全出产许可证。
暂扣时限超过120天的,撤除安全出产许可证;12个月内第三次发生出产安全变乱,撤除安全出产许可证。
三、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住建部门要牢固设置“隐患就是变乱”“隐患不排除将视同变乱问责”的意识,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每一个隐患和幽微环节,尝试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障安全出产的,要坚定歇工,并在本地住建部门的门户网站公示施工企业、监理单元及项目掌管人、总监的不良行为纪录,公示功夫不得少于6个月;发显祗业降低安全出产前提的,向省厅申请暂扣施工企业安全出产许可证,暂扣功夫不少于30天。
四、进一步加大危险性较大分部门项工程的监督治理
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器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门项工程是构筑施工安全监管,对于没有假造危大工程专项规划,未按划定审核论证、审查专项规划,未依照专项规划施工的工程项目,要立即责令歇工整改,并在本地住建部门的门户网站公示施工企业、监理单元及项目掌管人、总监的不良行为纪录,公示功夫不得少于6个月;对超过肯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同时上报省厅,由省厅公示其不良行为纪录,公示功夫不得少于12个月;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要核查企业安全出产前提,对降低安全出产前提的,向省厅申请暂扣施工企业安全出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暂扣功夫不少于30天。
五、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间的结合惩戒
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相互共同,强化与城管、规划、安监等有关部门间的联动。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既要执行行政处罚,也要采取限度市场禁入等措施伎俩。对非本部门职责领域内的违法违规案件,各地安全监督机构应将工程项主张违法违规事实,实时移交构筑市场、招投标、城管等有关部门,切实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惩戒力度,坚定杜绝出现监管盲区。对省表企业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地住建部门应立即上报省住建厅,由省级构筑市场治理部门凭据有关划定,对其采取限度禁入湖北市场等措施。
六、进一步强化构筑施工安全信誉监管
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快成立美满构筑施工安全信誉系统,对违法失信责任主体执行信誉结合惩戒,充分阐扬市场和社会的监督作用。成立构筑施工安全出产信誉档案和信誉承诺造度,对于存在安全出产违法行为的失信责任主体,对其依法处罚的同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誉档案,并依法依规向各类信誉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不良信誉信息。要将不良信誉纪录作为安全出产尺度化考评、日常监督查抄等工作的重要凭据,对于存在不良信誉纪录的企业和幼我在申领有关行政许可证时,从严审查把关。
七、严格执行安全出产尺度化查核
各地住建部门要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住建部关于印发构筑施工安全出产尺度化考评暂行法子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的有关划定,构筑施工企业在解决安全出产许可证延期手续时,应进行安全出产尺度化考评,提供由本地住建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安全出产尺度化考评了局奉告书。对考评了局为“良好”或“合格”的,核发安全出产许可证;对安全出产尺度化考评“不合格”的企业,应复核其安全出产前提;对整改后复核具备安全出产前提的,或安全出产尺度化考评了局为“整改后合格”的,核发安全出产许可证;对不具备安全出产前提的,不予核发安全出产许可证。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尝试,2015年3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构筑工程安全出产治理强化主体责任查究的通知》(鄂建〔2015〕7号)同时作废。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