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治理条例》已经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执行。
总理 朱镕基
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活动的治理,保障建设工程勘测、设计质量,;と嗣裥悦筒聘话踩,造订本条例。
第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测,是指凭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点和岩土工程前提,假造建设工程勘测文件的活动。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凭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前提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假造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该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活动,该当对峙先勘测、后设计、再施工的准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蹬仔关部门该当遵循本条例的划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活动的监督治理。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测、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造性尺度,并对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的质量掌管。
第六条 国度激励在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活动当选取 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资料和现代治理步骤。
第二章 资质资格治理
第七条 国度对从事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活动的单元, 尝试资质治理造度。具体法子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商国务院有关部门造订。
第八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该当在其资质等级 许可的领域内承揽建设工程勘测、设计业务。 不容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超过其资质等级许可的 领域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的名义承揽建设 工程勘测、设计业务。不容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允许 其他单元或者幼我以本单元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测、设计业务。
第九条 国度对从事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活动的专业 技术人员,尝试执业资格注册治理造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测、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 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活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 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未 受聘于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 勘测、设计活动。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资质证书和执业 人员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造作。
第三章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发包依法尝试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该当遵循《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划定,尝试招标发包。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规划评标,该当以投 标人的业绩、诺言和勘测、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测、设 计规划的曲直为凭据,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的招标人该当在评标 委员会推荐的候选规划中确定中标规划。但是,建设工程 勘测、设计的招标人以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规划不能 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划定的要求的,该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经有关主管 部门核准,能够直接发包:
。ㄒ唬┭∪√囟ǖ淖ɡ蛘咦ㄓ屑际醯;
。ǘ)构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ㄈ┕裨夯ǖ钠渌ㄉ韫こ痰目辈狻⑸杓。
第十七条 发包方不得将建设工程勘测、设计业务发 包给不拥有相应勘测、设计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
第十八条 发包方能够将整个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 发包给一个勘测、设计单元;也能够将建设工程的勘测、 设计别离发包给几个勘测、设计单元。
第十九条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门的勘测、设计表,经 发包方书面赞成,承包方能够将建设工程其他部门的勘测、 设计再分包给其他拥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不得将所承揽的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转包。
第二十一条承包方必须在建设工程勘测、设计资质 证书划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领域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勘测、 设计业务。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的发包方与承包方, 该当执行国度划定的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法式。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的发包方与承包方 该当签定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发包方与承包方应 当执行国度有关建设工程勘测费、设计费的治理划定。
第四章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文件的假造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假造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文件,该当以下列划定为凭据:
。ǎ┫钅亢俗嘉募;
。ǘ)城市规划;
。ㄈ┕こ探ㄉ枨吭煨猿叨;
。ㄋ模┕然ǖ慕ㄉ韫こ炭辈狻⑸杓粕疃纫。
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还该当以专业规 划的要求为凭据。
第二十六条 假造建设工程勘测文件,应倒劓实、准 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必要。 假造规划设计文件,该当满足假造初步设计文件和控 造概算的必要。 假造初步设计文件,该当满足假造施工招标文件、主 要设备资料订货和假造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必要。 假造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当满足设备资料采购、非标 准设备造作和施工的必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二十七条 设计文件当选用的资料、构配件、设备, 该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机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 须切合国度划定的尺度。 除有特殊要求的构筑资料、专用设备和工艺出产线等 表,设计单元不得指定出产厂、供给商。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元、施工单元、监理单元不得建 改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文件;确需批改建设工程勘测、设 计文件的,该当由原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批改。经原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书面赞成,建设单元也能够委托 其他拥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批改。批改 单元对批改的勘测、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单元、监理单元发现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文件不 切合工程建设强造性尺度、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该当 汇报建设单元,建设单元有官僚求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 位对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文件进行补充、批改。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文件内容必要作重大批改的,建 设单元该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批改。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文件中划定选取的 新技术、新资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 国度技术尺度的,该当由国度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论证,出具检测汇报,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 员会鉴定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该当在建设工程 施工前,向施工单元和监理单元注明建设工程勘测、设计 意图,诠释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该当实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 勘测、设计问题。
第五章 监督治理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 工程勘测、设计活动执行统一监督治理。国务院铁路、交 通、水利蹬仔关部门依照国务院划定的职责分工,掌管对 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活动的监督治理。 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 域内的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活动执行监督治理。县级以上 处所人民当局交通、水利蹬仔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领域内, 掌管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活动 的监督治理。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单元在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资质证书划定的业务领域内跨部门、跨地域承揽 勘测、设计业务的,有关处所人民当拘陌其所属部门不得 设置阻碍,不得违反国度划定收取任何用度。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者交通、水利蹬仔关部门该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 共利益、公家安全、工程建设强造性尺度的内容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核准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元和幼我对建设工程勘测、设计 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控诉、投诉。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划定的,责令终场违 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测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 的?,有违法所得的,予以充公;能够责令破产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撤除资质证书。 未获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遵循前款规 定处以?;有违法所得的,予以充公。 以糊弄伎俩获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撤除资质证书, 遵循本条第一款划定处以?;有违法所得的,予以充公。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未经注册,擅自以注 册建设工程勘测、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测、设 计活动的,责令终场违法行为,充公违法所得,处违法所 得2倍以上5倍以下?;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建设工程勘测、设计 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 勘测、设计单元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测、 设计单元,从事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活动的,责令终场违 法行为,充公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 ?;情节严重的,能够责令终场执行业务或者撤除资格 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拥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测、 设计单元的,责令更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建设工程勘测、设计 单元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测、设计转包的,责令更正, 充公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测费、设计费25%以上 50%以下的?,能够责令破产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撤除资质证书。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 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划定赐与处罚:
。ㄒ唬┛辈獾ピ匆勒展こ探ㄉ枨吭煨猿叨冉锌辈 的;
。ǘ)设计单元未凭据勘测成就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ㄈ┥杓频ピ付ü怪资料、构筑构配件的出产厂、 供给商的;
。ㄋ模┥杓频ピ匆勒展こ探ㄉ枨吭煨猿叨冉猩杓 的。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划定的责令破产整顿、降低资质 等级和撤除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宣告资质 证书、资格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凭据法定权柄领域决定。 遵循本条例划定被撤除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治理 部门撤除其交易牌照。
第四十二条 国度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勘测、设 计活动的监督治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权柄、徇私舞弊, 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尚不组成犯罪的,依法 赐与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抢险救灾及其他一时性构筑和农夫自建 两层以下住宅的勘测、设计活动,不合用本条例。
第四十四条 军事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的治理,依照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划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2000年9月25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