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2008年度全省构筑工程安全出产查抄的通知
鄂建文[2008]68号
- 2008-04-16
- 湖北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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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视注州、直管视注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构筑工程安全出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出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铺排,督促查抄各项安全出产治理造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解除重大安全隐患,提升构筑工程安全治理水平,加大社会对构筑工程安全出产的关注度和参加度,决定自4月份起,在发展全省构筑工程安全出产查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查抄内容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广安全监督治理职责情况。重要蕴含依照《构筑工程安全出产监督治理工作导则》执行各项安全治理造度和工作造度情况,贯彻执行国度及省厅各项安全治理造度情况,尝试重点监控治理和安全出产许可证动态治理情况等;
构筑施工企业对项目安全出产工作的控管情况。重要蕴含企业发展安全出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情况,安全治理造度执行情况,对项目安全保障系统查抄整改情况,企业监督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
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推广安全职责情况;重要蕴含施工项目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依照《构筑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及省厅有关划定,推广各自安全职责的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治理、安全防护和文化施工情况。重要蕴含:脚手架、起重设备、宏伟模板、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规划的造订、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起重设施的检验和验收情况,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设备的建设和使用情况,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急接济预案造订、演练情况,企业、项目、班组安全查抄和整改落实情况,现场作业环境和生涯环境达标情况等。
二、查抄方式
查抄分为企业自查、县市普查、市州抽查和省厅督查四阶段进行。企业应全数检自有项目,于4月底实现自查;县市应按对照查抄内容,查抄辖区内所有工程项目;市州在县市普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查30%以上的施工项目,于5月前实现;省厅抽查将于6月上旬起头,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三、查抄要求
1、要精心组织,缜密部署。各地要成立分管辅导牵头的查抄幼组,结合安全出产“隐患治理年”活动铺排和专项整治工作内容,造订具体打算,有效整合工作,确定工作重点,各部门有效共同,保障查抄工作井井有条的进行。
2、要当真查抄,保障质量。各地要结合本地工作现实,进一步细化查抄内容和法式,建设有关的专业人员,查抄前发展必要的交底和培训,统一工作法式,严格查抄尺度,确保查抄内容的齐全性和查抄了局的正确性。
3、强化监管,求实求效。对查抄情况的安全隐患要期限整改到位,并组织复查,督促企业落实有关预防措施,对短期内无法实现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成立有关档案,跟踪督办。对违法行为要充分阐扬 不良纪录,重点监控和安全许可造度的作用,予以严格进攻,推进企业形成优良的自我查抄,自我美满的长效机造。
4、要宽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实时做好媒体宣传工作,大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
5、各地应对本地查抄情况进行传递,并于6月5日前报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