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及行政监督治理,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蹬仔关司法律规,结合本省现实,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合用本法子。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发展打算行政主管部门掌管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发展打算、经济业务、交通、建设、水行政蹬仔关部门遵循各自的职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治理。
第四条任何单元和幼我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躲避招标。
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平正、公正和恳切信誉的准则。任何单元和幼我不得违法限度或者倾轧本地域、本系统以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投标。
第六条对项目法人依法自主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由项目审批部门依照国度划定推广项目招标核准(审批)手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犯法过问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主张招投标,尝试事前核准、过后登记及重大项目稽查造度。
第二章 招标领域和规模尺度
第八条下列工程建设项目,蕴含项主张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资料等的采购,切合本法子第十四条划定的规模尺度的,必须进行招标:(一)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家安全的项目;(二)全数或者部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度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表国当局贷款、增援资金的项目。前款划定的项目中,属本法子第十五条划定情景的,能够不进行招标。
第九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家安全的基础设施项主张领域蕴含:(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二)铁路、公路、管路、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三)邮政、电信枢纽、通讯、信息网络蹬资电通讯项目;(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维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五)路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置、垃圾处置、地下管路、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六)生态环境;は钅;(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十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家安全的公用事业项主张领域蕴含:(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三)体育、游览等项目;(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五)商品住宅,蕴含经济合用住房;(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十一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主张领域蕴含:(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治理的各类当局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元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现实占有节造权的项目。
第十二条国度融资项主张领域蕴含:(一)使用国度刊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国度对表告贷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度政策性贷款的项目;(四)国度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五)国度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十三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表国当局资金的项主张领域蕴含:(一)使用世界银杏注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二)使用表国当拘陌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表国当局增援资金的项目。
第十四条本法子第九条至第十三条划定领域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尺度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资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测、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项划定的尺度,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十五条下列项目能够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度安全、国度奥秘,有保密要求的项目;(二)抗洪、抢险、救灾的应急工程项目;(三)利用扶贫资金尝试以工代赈、必要使用农夫工等特殊情况的项目;(四)建设项主张勘测、设计选取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构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五)国度划定可不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切合上述划定能够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报送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钻研汇报或初步设计时,应提出不招标的申请,注明不合适招标的原因,由项目审批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六条省发展打算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凭据现实必要,会同省人民当局有关部门对本法子划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主张具体规模尺度进行部门调整。视注州发展打算行政主管部门凭据现实情况,能够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本地域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领域和规模尺度,报同级人民当局核准,并报省发展打算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但不得缩幼本法子划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领域。
第十七条货物、服务项主张强造招标领域和规模尺度由省发展打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省人民当局核准。
第三章 招标法式、方式和招标组织大局
第十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照下列法式进行:(一)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假造和报送项目可行性钻研汇报时,一并提出项主张具体招标领域、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大局,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二)假造招标文件;(三)颁布招标布告或发出投标约请书;(四)向招标人递交投标申请;(五)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六)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测,并对有关问题作出注明;(七)假造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划定的要求投标;(八)组建评标委员会;(九)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汇报;(十)按评标委员会的定见确定中标人;(十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定标后应按划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汇报;(十二)发出中标通知书,签定合同;跷铩⒎务项主张招标投标,参照上述划定的法式进行。
第十九条全数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者占主导职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该当公开招标。选取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该当颁布招标布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主张招标布告,该当在国度和省发展打算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颁布。
第二十条省重大建设项目有下列情景之一,不合适公开招标的,经省人民当局核准,能够约请招标:(一)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二)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三)涉及国度机密或专利权;さ;(四)受天然资源及环境限度的;(五)新技术或技术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投标约请书发出前,该当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部门登记。涉及国度奥秘的项主张约请招标,该当在省保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治理下进行。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解决招标事宜。任何单元和幼我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事宜,该当拥有假造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蕴含:(一)拥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二)拥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水平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政和工程治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四)设有专门招标机构或者占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五)熟悉和把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律例规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对招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核准后,招标人能够自行解决招标事宜,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登记。一次核准手续仅合用于一个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人在报送项目可行性钻研汇报时,一并报送下列书面资料:(一)招标人交易牌照;(二)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三)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根基情况;(四)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五)其他资料。
第二十三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定标后,招标人该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汇报。书面汇报应蕴含下列内容:(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大局和颁布招标布告的媒介;(二)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了局(尝试资格预审的);(三)招标文件;(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汇报;(五)中标了局。
第四章 行政监督治理
第二十四条省发展打算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监督治理中,推广以下职责:(一)领导协调职责;嵬泄夭棵拍舛ㄕ斜晖侗甑淖酆闲月衫⒐嬲潞驼策,提出必须招标的项目领域和规模尺度以及不合适招标的项目领域,指定必须招标项主张招标布告颁布的媒介并对其执行监督,协调处置有关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二)重大项目招标投标专项稽查职责。组织省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查抄;(三)查处违法行为职责。遵循治理权限受理有关方面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投诉,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国度有关划定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主张可行性钻研汇报或初步设计时,一并核准项主张具体招标领域、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大局。
第二十六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掌管对招标投标过程(蕴含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通同招标、通同投标、歧视倾轧投标等违法活动进行监督法律,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一)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主张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法律,别离由经贸、水行政、交通、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掌管;(二)各类房屋构筑及其从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路、设备的装置项目和市政工程项主张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法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掌管;(三)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主张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法律,由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掌管;(四)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纳入当局采购目录确当局采购招标投标项目,由财政部门掌管进行监督治理。属于国度垂直治理的产业和行业以及其他新行业、新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法律,依照国度有关划定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当局该当积极造就和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严格资质治理。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循《招标投标法》和国度划定的要求设立。
第二十八条各类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别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掌管:(一)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二)从事技术刷新项目有关的国内设备、资料等货物招标业务以及从事与项目有关的进口机电设备招标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省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三)从事与当局采购、药品采购发包等招标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前提依照国度有关划定执行。
第五章 司法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法子划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躲避招标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期限更正,可处以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对全数或者部门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由项目审批部门依照职责领域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第三十条违反本法子划定,在招标投标过程(蕴含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通同招标、通同投标、歧视倾轧投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的划定赐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不按本法子划定要求推广事前核准手续的或者报送的书面资料有遗漏的,项目审批部门要求其补正;不实时补正的,赐与忠告。
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按本法子划定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汇报的,项目审批部门要求补正;拒不补正的,赐与忠告,并视招标人是否佑锥招标投标法》第五章划定的违法行为,赐与相应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发展打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更正,赐与忠告,情节严重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的划定予以处罚: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该当颁布招标布告而不颁布的;
(二)不在国度和省指定媒介颁布依法必须招标项主张招标布告的;
(三)招标布告中有关获取招标文件的功夫和法子的划定显著不合理的;
(四)提供虚伪的招标布告、证明资料的,或者招标布告含有诓骗内容的;
(五)在两个以上媒介颁布的统一招标项主张招标布告的内容不一致的。
第三十四条指定媒介无正当理由回绝颁布招标布告或无正当理由延误招标布告的颁布功夫的,由省发展打算行政主管部门赐与忠告;情节严重的,取缔指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元和幼我犯法强造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解决招标屎的,以回绝解决工程建设有关手续或者其他方式犯法过问招标人自行招标活动的,由县以上发展打算行政主管部门凭据《招标投标法》及国度有关划定赐与处;蛘呦蛐姓监察部门提出处置建议。
第三十六条遵循本法子对招标投标活动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度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权柄、循私舞弊的,由行政监察部门或其地点单元赐与行政处罚;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法子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